车企不得夸大宣传智驾!专家:误导性自动驾驶、脱手操作等乱象将被严惩

快科技4月17日消息,随着智能驾驶汽车的普及,相关事故越来越多,工信部也不得不出台新规来整治这个乱象。

昨晚,工信部一纸通知,对车企的智驾宣传进行了明确界定,要求汽车生产企业要深刻领会《通知》要求,核心意思有四点。

首先,充分开展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其次,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第三,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第四,切实担负起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

2021年8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的国家标准GB/T 40429-2021《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正式发布,明确“驾驶自动化”是“车辆以自动的方式持续地执行部分或全部动态驾驶任务的行为”,在汽车驾驶自动化6个等级中,0~2级为先进驾驶辅助系统,3~5级为自动驾驶系统。

对于上述规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张进华刊文进行了解读,其提到针对部分车企滥用”L2+”概念、违规演示脱手操作等乱象,明确禁用误导性自动驾驶表述,重申了 “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 。企业应发挥主体作用,误导宣传驾驶分心、产品伪劣,将会触碰法律红线。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GB/T 40429-2021《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界定,当前市场广泛应用的组合驾驶辅助系统(L2 级)本质上仍属于 “辅助驾驶” 范畴,驾驶员在系统激活期间,需始终保持双手不离方向盘、视线不偏离前方道路,对车辆行驶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张进华表示,应加快推动《通知》要求落实,保障组合驾驶辅助产品安全,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加快推进相关标准制修订及实施。为保证组合驾驶辅助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需加快推进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研制,推动已发布智能网联汽车国家标准的行业推广和应用,针对国家标准尚未明确的领域,鼓励团体标准开展前瞻研究,支撑汽车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推广应用,不断引导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完善产品安全验证。

二是引导企业规范宣传,加强消费者安全认知。车企在宣传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时,应规范宣传行为,明确说明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责任主体等信息,避免使用误导性词汇,确保用户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

车企应创新用户培训体系,帮助用户快速熟悉掌握智能网联汽车及其驾驶辅助功能的使用方法及禁止事项,推广“双手不离盘、视线不离路”的基础操作守则,保障用户规范且熟练使用驾驶辅助功能。

车企不得夸大宣传智驾!专家:误导性自动驾驶、脱手操作等乱象将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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